(一)采用“培养+引进”的方式
1998年颁布的《面向二十一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》对“双师型”教师的来源与培养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:“要采取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见习和锻炼等措施,使文化课教师了解专业知识,使专业课教师掌握专业技能,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。要注意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或聘请他们做兼职教师。要重视教学骨干,专业带头人和‘双师型’教师的培养。”一方面,校外人员作为“双师型”教师的来源被正式提出;另一方面,“双师型”教师与教学骨干、专业带头人并列,表明“双师型”教师不包括后两类教师,这两类教师仍局限于理论教学工作。
2002年,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(高专)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》提出:“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高职(高专)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,但总体上结构不尽合理、实践能力偏弱、培养渠道相对贫乏等情况尚未从根本上改观。”基于此,该文件指出:“各高职(高专)院校一方面要通过支持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、专业实践能力培训等措施,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‘双师’素质;另一方面要重视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,又有较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。”兼职教师被认为是“双师型”教师的重要来源。